赵小满的幸福日常_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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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那丫头给我买的,说是什么玉,我也不了解听说要好几千呢,也不知道她给我买这个东西干什么。”

说着大力的挥挥手,就好像完全不在乎这个东西一样。

其实小心着呢,生怕磕着碰着哪里了,要是碎了可没地方说理去。要不是今天存了要炫耀的心,她可舍不得戴,还放在盒子里面呢。

“哎呦,怎么这么贵呀。”

“就是,赵嫂子你还敢戴出来,要是我,我可不敢戴。”

“哈哈,你们家闺女也得孝敬你呀。”

“就是,咱村里谁有赵嫂子有福气,生了一对儿女一个比一个孝顺,要是别人生的再多也不顶用。”

这话有些夸大了,赵小满虽然不在村里了,也不知道还有谁比自己家过的好,但她还是知道一家的,李佩兰家。

但是所有人都好像把他们家忘了一样,也是,听说他们全家都搬到市里了,又买房又开公司的,连过年都不回来了,这还算是他们村的人吗!

去求他家办个事,从来都没有答应的,安排了孩子去他们公司上班还挑三拣四的,说公司里面需要的都是高学历的人才,就给安排个体力活。

啊呸,这还需要你安排呀,自己去找都比这强,还用得着欠你一份人情?

赵小满随着她们的说话声,也把目光转移到了王莲花的手上,那是一对根本不算好的玉镯,玉质有些混浊,整体是青碧色,上面还有些褐色的斑点,但是打磨的十分光滑,戴在王莲花的手上也很合适。

王莲花的一双手很是粗糙,皮肤的颜色甚至有些发黑,要是戴上乳白色的玉镯,衬的会更难看,反而是这种不太透亮的颜色戴起来顺眼一点。

赵小满想了很长时间才想起来,这不是自己当初第一次赌石的时候开出来的玉吗?

当时自己开出来的玉质量并不好,但自己还是让他们帮着雕成了镯子还有吊坠,回来之后就送给自己的家人了,因为玉石并不多,自己也没有留。

送出去之后,家人戴着都不习惯,反而都收起来了,今天猛的一看见母亲戴着,她竟然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而且母亲还这么夸她,想想,她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赵小满有点情绪化,刚才还闷闷不乐,一下子多云转晴了。

晚上的时候萧逸和赵铁柱在房间里看电视,王怜花拉着她说些悄悄话。

结婚之后,母女两个反而比之前还要亲密。

“妈,我怎么看赵大娘好像年轻了很多?”

赵大娘就在她家隔壁住,来往也比较频繁,她儿子之前学的是医,本来打算看诊所,东西都买好了,还被人查收了,亮子哥也没有出去找活,直接在家里种起了地。

她之前为了这个儿子操碎了心,原来只是花白的头发全都变白了,还和李家闹了起来。

原来一见面就是满脸凄苦的样子,今天竟然开心的说笑。这变化太大了,才惹起赵小满的注意。

“哼,她有什么不高兴的,儿子争气她能不年轻吗。”

亮子原来是学医给人看病的,一下子干不成只能在家种地,心里颓废是肯定的。

索性他也不是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主,他要真是个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的主儿,也不会回到村里开个小诊所了。

在家种地是真的累,而且赵小满的家乡种的都是粮食,冬季种小麦大蒜,夏季种花生玉米,就是种点菜什么的,也只是自己吃吃,偶尔拿出去卖。

像赵小满家有一年种了辣椒,种了一年就受不了了,种菜实在是太累了,就和庄家要收获一样,赚的钱还多不了多少。

主要是像是小麦玉米什么的直接拉了一次性就可以卖,而蔬菜不行,你要一趟趟的去集市上卖。

但亮子以前也没有干过多少农活,现在一下子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差点就撑不下去。

不过后来他想明白了,种普通的粮食也这么累,种蔬菜同样是累,我为什么不种蔬菜呢,他要是种几分地一亩地,当然要一趟趟的跑过去卖。

他要是种的多了,把家里十几亩地全种成蔬菜,不愁说服人开车来自家地头直接拉走。

中间遇到的困难那肯定是有的,要不然他们这里怎么都种粮食,没有一个人把自家的地种成蔬菜呢。

不管亮子怎么说服自己家里人,种蔬菜多么辛苦,他怎么去找买家,反正他最后成功了!当年的收入是往常的好几倍。

这下子他开始了大展手脚。

有人过来问他也不藏着掖着,种的人多了,他们才能形成规模不会吃亏。

比如他们这附近的所有村子都会种大蒜,每年一到出产蒜苔,还有蒜的时候,经常有人看着货车直接到他们地头,这边摘了那边就能卖!

可惜看热闹的多,真的这么有魄力就不多了,毕竟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习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破的。

你看穿越到古代的主角拿着玉米土豆什么高产粮食,自己种下丰收之后,看到的人都惊为天人,赶紧跟风似的跟着种。

一年他们村里全种的都是这个,两年全县都开始种,三年全国都开始种!

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快,就是朝廷下旨命令种,也会有人暗着抗旨的,‘聪明的人’可不少,祖祖辈辈都这么种地,凭啥你说该就该。

除非大家都种了就剩你没有种,或者人家年年都丰收,你终于眼红了,有一丝丝的心动。

这说不定十几年都过去了,一点也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快!

也就是亮子哥已经找到人生的第二春了,而且目前干的十分出色!

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呀,孩子一有点事儿,做父母的比他们本人压力还大。

赵小满回过神看到王莲花正在把手上的镯子摘下来,小心的放在一个铺着绒布的盒子里。

这镯子本来就是戴着手腕上的,它本来是大小正好,一般戴的人都是经常戴着的,没见过谁每天还摘下来的。

“妈,你就一直戴着它呗,来回摘来摘去的额,磨的整个手掌都是疼的。”

“败家子!我要是戴着睡觉了,手胡乱砸到哪儿了,镯子碎了怎么办,它这么贵的东西,我要好好收着当传家宝!”

“妈,坏了就坏了,该明儿我再给一个好的。”

说到这里她也有些惭愧,她现在真是明白什么是胳膊肘往外拐了,她现在一有什么事就想着萧逸,这次回来除了一些吃的喝的什么都没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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