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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_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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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很香,很好闻。”王程彦说完这些话,就像背后有追兵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没有看到身后的姑娘皱了皱眉,做了几个很不雅观的动作,比如抬起胳膊闻闻腋下什么的。

没有啊,咱又不涂脂抹粉,身上哪儿来的香味?这位少爷的嗅觉是不是有点诡异。

然后雪兰从花坛的石岩上站起来,准备回教室。

她坐下时在上面铺了一张白纸,起身时却发现白纸被大姨妈染红了一角。

雪兰头疼地把纸收好,然后诅咒这个没有小面包的时代,幸而校服都是黑裙子。

就在第二天,雪兰跟布兰妮见面,并签订了合约。

她对雪兰说:“我知道你想用你的华夏名字,但用这个名字是无法吸引读者的,你必须起一个笔名,玛格丽特就很好,我们是妇女报刊,这样的名字很美丽,很优雅,像是一位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名字。”

布兰妮承诺雪兰,在这个故事集结成书的时候,她会在书里专门介绍作者的背景。雪兰倒也不必担心她是在蒙骗她,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

雪兰还听从她的建议,更改了《冰冷的人》的标题。

“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布兰妮说,“我们是女性刊物,这个名字太‘冰冷’,也许等以后,你成为流行作家以后,就可以随便为你的作品取名字了,因为无论如何总有读者买账,甚至说,他们不是在买书,而是在买你的名字。但现在不行,即使你在华夏已经大名鼎鼎,但在英文读物的读者圈里,你还默默无闻。没有任何作家能轻易一炮成名,大家都是从默默无闻开始的。”

最后,经过几番讨论,《冰冷的人》改名为《吸血鬼的情人》。

这是个很庸俗的名字,但不可否认这个名字能吸引大批年轻少女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

协议约定,雪兰必须每星期交付两篇稿子。这个约定雪兰基本能够完成,但也有些怀念在家里不用上学的日子,因为她的时间非常紧迫,紧迫到她甚至在跟王少爷的第一次约会时带着稿纸到图书馆。

王程彦其实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表现的太糟糕了,她问想去哪里的时候,他都说了些什么呀?

难道不是应该主动提议去高档的地方消费消费吗?图书馆……

王少爷自从脱离约会达成的梦幻后,就忧郁地撑着额头,为自己一点也不风流潇洒的举动深深后悔。

虽然他一直都梦想找个女孩子谈恋爱,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男人堆里混,中学是和尚学校,大学跟和尚学校差不多,找个工作,同事都是男人,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在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之前,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会紧张地不会说话,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风流倜傥呢……

没有关系,我会挽回自己的形象,他立下了雄心壮志,然后找出小本本,设计了一套约会方案,比如在图书馆见面后,就带她去地点一、二、三、四、五,然后送她回家。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姑娘带着作业来约会该怎么破!

没有错,她带来了一堆书和作业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写写写了……

可怜王少爷一身风骚的昂贵西装,还带着金表等土豪的装备,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当初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执意留在沪市,所以根本没带多少现金在身上,自然也摆不了少爷的谱,但作为一个男人,坚决不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丢脸。所以他宁可下个月啃咸菜,也把身边大部分现金拿出来,准备摆一下阔的,谁知……

姑娘抬头问他:“你不喜欢图书馆吗?要不……你先回家?”

王少爷欲哭无泪,他当初为什么一时脑抽答应来图书馆,看了看姑娘面前一堆的作业本,于是含泪摇头:“图书馆好,我喜欢图书馆。”

于是百无聊赖的他去找了本数学书,看了一会儿,他又从雪兰那里拿了纸和笔。

不久之后,两人相对无言,都全神贯注,奋笔疾书,连午饭都是糊弄完事。

等这天约会结束的时候,雪兰完成了作业加两篇稿子,王程彦的论文又有了新的论题,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颇有成就感。

只是……王少爷对自己有点失望。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时已经傍晚了,他决定抓紧最后一个机会:“我请你去饭,我知道一个好餐厅。”

“我跟我妈说会回家吃晚饭。”雪兰说。

“啊……”这一声叹息中的失落真是想忽略都难啊。

雪兰挠了挠头,心想自己真糟糕啊,跟人家约会居然只忙自己的事情,他大概会觉得她很无聊吧。

“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第97章

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单调。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地打破了这种传统,在她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拥有理性,拥有爱情。而且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要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们的国家、社会体系、信仰习俗、历史文化等等,总之,她创造了一个世界。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非常隐蔽,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的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地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真正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也要有自己的历史、国家、社会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西方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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