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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男票自己扑_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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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以前他转学过来之后轮流跟余洋坐年级第一的位置,但其实他们两个并不熟。听过彼此的名字,也认识对方,但是走在路上就是不会打招呼。

  唐清朗概括为:年级第一的矜持。

  不过段霁虽然跟余洋不熟,但是托唐清朗的福,他跟余洋的女朋友还算熟悉。当年他跟唐清朗表白完,谁知道后脚一转就碰见余洋跟艾静抢了他们亲亲的位置在那儿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分分钟闪瞎他们的狗眼。

  哦不对,现在是余洋的前女友了。

  据段霁来研究室之后观察,他发现余洋虽然有很多人追,但是独来独往,对所有女生都不假辞色,还是以前那副又酷又拽的模样。作为一个过来人,段霁一看余洋每天的行动轨迹就知道他肯定没对象。既然是没对象,那艾静肯定也不是他女朋友了。

  鉴于年级第一的矜持,虽然来了波士顿已经有几个月,跟余洋重逢也有几个月了,但是段季跟他的交情也仅止于点头交,他当然不好直接去问余洋感情的问题了。

  毕竟在所有人的印象中,像他们这样不爱说话长得又好看的高傲少年是不会对别人的感情生活感兴趣的,因为那样既不酷也不帅。

  他又不是罗浪,为什么要去关心?

  不过还好他身边有一个大杀器——唐清朗。

  唐清朗可不会去管这么多,谈恋爱是她的副业,搞事情才是她的主业。

  作者有话要说:  余洋番外完了,就是浪鹅和大黄的番外。这个文就完啦。新文已经开坑,抽空去那边看看吧。么么小天使们。

  本系列《一中儿女多奇志》之二《小青梅》余洋和艾静的故事。

  少年时期,艾静作为一个学渣,混迹于学霸周围,压力很大。尤其是年级第一跟她一起长大。

  “我给你补习了一个月,你就用这个报答我?”余洋皱着眉,手里拿着一张考了31分的试卷。

  艾静:“......那你要我怎么报答?”她上次只考了17分好不好?分数翻倍,已经很棒了。

  “那你以身相许吧。”

  毒舌高冷学霸校草x浪里白条学渣校花

  女主蛇精病,男主装逼犯。甜甜甜。从校园开始,到职场结束。

  

  

☆、第61章 番外二

  番外二

  唐清朗天生有一种跟人扎堆的本事,她来到波士顿不到一天时间, 就迅速地跟段霁的那群同学打成一片, 连带着还有余洋, 在得知语言跟艾静已经分手好几年之后, 作为艾静的好朋友, 她毫无原则地对余洋表达了幸灾乐祸的耻笑。

  余洋:……

  他就不明白了。自己跟不跟艾静谈恋爱,跟唐清朗有关系吗?

  她凭什么那么高兴?

  然而,更让余洋愤怒的是, 只要唐清朗一来美国, 第二天段霁脖子上准带着几个新鲜的草莓印儿,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昨天晚上如何苟且。带着就算了, 还要专门跑到他眼前晃。

  这天两人一起去食堂吃饭, 余洋终于忍无可忍地质问段霁,“你不觉得, ”他指了指脖子,正好就是段霁有草莓印子的地方, “经常带这玩意儿到实验室来很有伤风化吗?”

  段霁抬起头, 将余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用一种十分不可置信的语气问他, “没看出来啊, 你竟然是这样的人。”不等余洋说话, 他就续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还觉得这个有伤风化。”

  余洋当然不是真的觉得这个有伤风化了, 他只不过是不想被这两个人闪瞎了狗眼,凭什么他们单身狗就要受到这样的虐待,狗也是动物好吗?爱护动物懂不懂!

  “伤风败俗这个事情,跟年代没有关系。”余洋十分正人君子地说道。

  回应他的是段霁的一声嗤笑,他一句话就瞬间让余洋无语了,“哦,那当初高中成人礼的那天晚上,抱着艾静啃的人不是你哈,我看错了。”

  余洋:......

  “更何况,”段霁抬起头凉凉地看了他一眼,继续用一种凉凉的声音给余洋泼下一盆风油精,“我跟我自己的女朋友未婚妻亲热,怎么就,就伤风败俗了?看不惯可,可以自戳双目,没谁强迫你看。”

  本意是想为自己的单身狗身份伸张正义的余洋冷不防地又被塞了一嘴狗粮,更是生气,气得那只俊秀的鼻子都歪了。

  嘿,谈恋爱了不起啊?!

  他曾经也谈过恋爱的好不好?!只不过现在中途出了一点问题嘛。

  段霁他们研究室里,不光有来自中国内地的学生,也有港台的。其中一个香港学生总是在他们面前说一些什么“内地文化传承赶不上香港”、“内地文化没有香港繁荣”之类之类的话。

  讲道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家乡有很多优于别人的地方,以前呆在那个地方的时候不觉得,出来了,才深有体会。但是一般情况下,有教养的正常人难道不是即使别人的家乡有再多的不好,都不会在那个人面前说吗?这就跟打人不打脸一样,是约定俗成的。一上来就放地图炮是怎么回事?而且这言语之间满满的优越感和莫名其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结论,又是怎么回事?

  段霁就不太明白了。一个理工科学生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文化。他一直以为这方面应该是文科生注重的比较多,但是这个香港同学让他开了次眼界,从此之后对于文化不再局限于文理科的划分了。

  段霁是个性格温和的青年,因为长期做研究,需要不断地计算,不断地试错,所以耐心比平常人要好很多。即使是听到那个香港同学在自己面前大放厥词,也不会与他争辩,最多是在心里骂一句“傻叉”,就微笑着放过他。

  美国这个地方虽然有着多元的文化,然而可能也正是因为包容性很强,有部分人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不愿意打开心胸接受新事物,所以就造成了一种相当矛盾的情绪。有人非常开放,包容百川,然而有人却非常狭隘,除了自己谁都看不上。

  这个地方种族主义横行,亚裔,尤其是华裔,尤其是像段霁和余洋他们这样的从中国内地来的穷学生,更是要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鄙视。段霁在来美国之前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却没有想到先看不起他的,不是白种人,而是在他眼中跟她来自一个国家的香港同学。

  段霁是个好脾气的小哥哥,然而余洋就没有这么好的耐性了。他高傲惯了,碰上这样崇洋媚外的货色,而且又是一再挑衅他的,终于忍不住某一天把人叫过来直接怼他,“你是不是觉得你很了不起?”

  香港同学没有余洋高,却依然抬起头来用鼻孔看他轻哼了一声,用表情告诉他,这么明显的问题还问个屁啊。

  余洋冷笑了一声,“你究竟是从哪里得出的结论,认为内地文化传承比香港弱?”

  “那是当然的啦。”香港同学说道,“你们内地文化传承要是真有那么强,为什么那么多人连自己民族的文化常识都不知道?你们内地人不说古音不写古字,还好意思说自己文化传承比香港强吗?”

  余洋被他这种奇葩的逻辑思维惊呆了,简直要怀疑他是不是走后门来上的这所学校。怎么到了现在还依然有傻逼会认为,讲古音写繁体字就是文化传承强的表现呢?他被气得胸口一滞,简直不知道应该跟这个人说什么好。那个香港同学看着他轻蔑一笑,再次用鼻孔瞟了他一眼,转过头去,施施染然地走了。

  余洋还没有想到该用什么话去怼他,没想到对方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错过了当场退回去的时机,他顿时气得在原地暗暗地翻了好几个白眼,囿于他学霸和帅哥的双重光环,他不能做出太不符合他人设的行为,只能选择动作幅度相对较小的翻白眼儿来表达他内心的不满——差点儿把他眼珠子翻脱眶。

  然而更让余洋生气的是,那个香港同学回去当天晚上就挥毫写了一幅毛笔字,用香港话告诉他们,你们内地人连毛笔字都写不好,连繁体字都不会用,还好意思说你们自己文化传承做得比香港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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