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_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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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婉抬起头,只见外婆微笑着将一条披肩裹在她肩头:“你还说我,自己还不是一样。”

阮婉不服气地说:“至少我没只穿一只鞋。”

“是,是,我们家小婉最厉害了,知道要穿两只鞋。”外婆笑眯眯地回答说。

“……”重活一遍,阮婉突然发现自家外婆居然是个腹黑,颇有点累不爱。不过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站起身说,“我去倒点水给你泡泡脚。”

“不用了。”

“外婆你等等我。”阮婉没等外婆抓住自己就朝外面跑去,很快就端了一盆洗脚水回来,顺带还把自己房间里的热水袋给带了过来。过程中,她突然就想起了久远的记忆片段,她现在在用的这只热水袋是外婆的——她的那只突然怀了,外婆就把自己的给了她。至于为什么没去买……大概是因为身体。外婆年轻时留下了些病根,每到冬季,尤其是下雨天,身体会不爽利好一阵,根本无法出门。而这样的外婆,还每天坚持给她洗衣服做饭,重生之前的她却还总嫌弃外婆做的饭菜不好吃,千方百计地要零花钱出去买零食,实在是……熊啊!

走到门口时,阮婉才想起自己刚才匆忙之间,居然忘记将外婆房间的灯打开。好在屋中倒并不算暗,远远一看,同样披着一条深色披肩的外婆正坐在床上,黑夜中的她,身体瘦削,发色苍白,岁月在她的脸上无情地留下了沧桑的痕迹,然而,她却还是那么优雅,宛若雪后残梅。即使是最普通的坐着,也别有一番姿态。这也难怪,外婆年轻时是大小姐出身,据说还是本地有名的才女,直到后来,她重生前回来,都还在附近长寿老人的口中听过外婆的事迹。也直到那时才恍然发觉,原来她一直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这最亲的亲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想去了解过。

好在,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小婉,你发什么呆?”

“啊?没什么。”阮婉回过神,端着盆走进屋,将兑好的洗脚水放到窗边的地下,抬起头说,“外婆,你试试泡脚水。”

“好。”

“烫吗?”

“不烫。”

“凉吗?”

“不凉。”外婆惬意地眯起眼,笑着说,“怪不得都说养儿防老,看,我家小婉居然都会倒洗脚水了。”

“……外婆。”

“什么?”

“我都十二岁了。”

“对,对。”外婆如梦方醒,补充说,“我家十二岁的小婉居然都会倒洗脚水了,真厉害。”

“……”阮婉再次确定,自家外婆果然是个资深腹黑无疑。以及,上辈子她果然是个熊孩子,12岁倒个洗脚水都能是稀罕事。

她无语地将热水袋塞进外婆被子里,并且在被拦住之前说道:“外婆,我一个人睡有点冷,你今晚带我睡下呗。”不这么说,外婆是无论如何都会不会留下热水袋的。

话音刚落,她就看到外婆明显地愣了下,随后,这位老人伸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囡囡其实不冷,是怕外婆冷。我家小婉真是个好孩子。”

阮婉又觉得鼻子一酸,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将眼泪逼回去。她不是个好孩子,她从来都不是个好孩子,所以外婆死了,他也死了。重来一回,她只希望这一切都不会再发生。为此,她愿意努力去做个好孩子,做个好姑娘。

她再次蹲下身,沉默地用脚巾将外婆的脚擦干净,捋下她的裤腿,盖住那双细瘦苍老的小腿。等她收拾完洗脚盆和擦脚布、抱着枕头回来时,外婆已经坐到了床靠里面的那一边。她于是爬上床,躺下后深吸了口气,年迈的老人或者将死之人的身上总有股近似于腐朽的味道,据说那是从身体内部发出的,警示闻到这个味道的所有人——离开的时间就快到了。外婆的身上也有这种味道,淡淡的,不过并不难闻,甚至让她有些……怀念。

那个时候,紧紧抱着她的他,身体渐渐就泛出了这种味道。味道越来越浓郁,他的体温越来越低,到最后,他死了。被他保护着的她,却顺利地活了下来。

从此之后,她再也忘不了这种味道。

不过,外婆的味道和他是还是不同的。外婆天性爱香,又因为年纪大了嗅觉不灵敏,格外热衷于在衣柜中放上檀味的熏香,久而久之,她的房间,她的摆设和她的身上都染上了这种味道。重生前的阮婉觉得这味道有点熏人,现在却只觉得心头一片安宁。

外婆才一躺下,阮婉就习惯性地缩到她怀里,而后就感觉到她的手在自己的背上轻轻拍打着——上辈子直到初一之前,阮婉其实都是跟外婆一起睡的。升初中那年的暑假,她关系较好的几个同学都和父母分房睡了,她于是也闹着要分房。外婆对此是持赞成态度的,没有提出任何疑议。只是从此之后,她就渐渐和外婆更为生分了。

眼下重生回来,她虽说不打算和外婆生分,却也没打算继续和外婆同房。外婆年纪大了睡眠质量本来就不好,和她一起睡反而会更加睡不好。不过,偶尔来蹭蹭床还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说孩子真好,睡起来总是那么快。

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阮婉已经迷迷糊糊,很快就陷入了梦乡。

等到醒来,又会是新的一天。

第2章 这不是梦

次日醒来,天已经亮了。

她先是一惊,因为外婆居然还在睡,只是睡地好像有些不太安稳。再一看闹钟,原来时间还很早,可是她已经没什么睡意了。阮婉于是小心翼翼地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后,只觉得今天好像格外地冷,洗漱完毕并换好衣服后,她一把拉开窗帘,毫不意外地发现——下雨了。

上辈子她曾经听说一句话——他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你在南方的艳阳里穿着短袖,我在中部的阴雨里冻成了狗。嗯,如今的她很不幸地就住在“中部”,虽说名义上被称为“南方”,但和被大暖气光辉照耀的北方以及真正的南方压根没法比。

她打了个寒噤,紧了紧衣服之余,悲痛地意识到:我怀念暖气片了。

可惜,想也没用。

所以,还是想点现在能做的事吧。

重回回来已经是第五天了,这种堪称奇幻的经历给她现在这可以用瘦弱来形容的小身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所以今天之前她一直处于半昏半醒、精神恍惚的状态,也难怪外婆会那么担心。但今天早上,她的精神很好,好到如果不是下雨,简直想出去跑几圈——满心都是跃跃欲试感。

精神饱满的阮婉走进厨房,稍微查找了一番后,决定煮个粥。不加什么别的食材,就纯粹的白米粥。上辈子她直到十五岁之前,都是被外婆娇养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就是她的代言词。别说做饭了,碗都没洗过一次。

但现在,起码家常菜对她来说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这也是上辈子学会的——为了讨好妈妈,特意学的。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人的感情啊,说复杂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妈妈爱她吗?那肯定是爱的。但妈妈更爱乔心愿,她的妹妹。所以无论她使多少心机下多少工夫,都是白费。所以,与其再做这些无用功,倒不如好好地待这些最爱她的人,比如外婆,比如……

阮婉弯了弯嘴角,脑补了下未来某一天给他煮粥的画面,突然就有点小开心。羞涩?这个还真没有。上辈子脑残的事做得太多,不要脸的话也说得太多,下限节操这玩意吧,一旦丢了就捡不回来了。

做一碗白米粥简单也不简单,外婆年纪大了,爱吃软糯一点的,阮婉于是点燃了小炉子,顺带把米淘尽后再浸泡个半小时。三十分钟的时间,刚好够她把两人的衣服给洗了。冬天的衣服少,顶多就是毛巾贴身衣服和袜子。

晾晒完毕后,她走回厨房找出砂锅。小镇也有小镇的好处,起码像这种熬粥的小炉和窑中制造出的砂锅,在大城市里要难买地多。更别提,这里的水质也是格外好,哪怕喝了没烧热的凉水,也完全不用担心坏肚子。倒三分之二水,烧开后加米转大火,眼看着水再次沸腾,她拿起勺,舀了少许今年新榨出来的菜籽油滴入过砂锅中。不疾不徐地搅拌均匀后,她盖上砂锅,再次拿起火钳将火弄小,顺带看了眼手上的表——现在她有二十来分钟的空余时间。

她手上戴着的这只表并非是普通的电子表,也不是长辈留下的老表,而是一只非常秀气漂亮的女士表。这是妈妈上次回来时带给她的,上辈子的她一直珍之又重地使用着,可惜初三那年,被一个借过去看的朋友摔出了一条细纹。为此,她直接和那朋友绝了交,还打电话跟妈妈哭诉了许久。

说起来,这只表的确价值不菲,但其实是乔心愿的姑姑从国外带给侄女的,乔心愿嫌麻烦不要,妈妈于是就带给了她。不知道这件事的她后来还在乔心愿的面前拿表显摆过,好在她这同母异父的妹妹是个厚道人,自始至终没拆穿这件事,还硬是以不熟练的演技装出一副羡慕的样子,也是难为她了。

阮婉摇头,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真是青涩地可笑。

怀着一份莫名的心情,她走出厨房,一直走到正屋外的廊下,拿起了一把靠在那里的伞——如今的小镇,一切都还带着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比如外婆的这间房,从正屋到门口就隔着一个不小的院子。青石板路的两边,被外婆规整地很好。一边种菜,另一边则是树木花草,赏景吃喝两不误,也是“全能”。

而她手中拿着的这把伞,还真的就是货真价实的油纸伞,这是秋天的时候隔壁王爷爷送她的。王爷爷家世代都是伞匠,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半个镇子的人用的都是他家做的伞。可惜到了王爷爷这一代,子孙都不愿意再从事这份工作,他倒是有心将这份手艺传下去,却也收不到学徒。于是只能关张大吉,享享子孙福。不过到底是闲不下来,隔三岔五地就做上几把伞,送给熟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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