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_第172章

锦屏韶光Ctrl+D 收藏本站

“好好听!”

“新歌吗?从没听过这首歌!”

在观众们震惊的喧哗声中,灯光滑至第二层舞台,一名少女的身形显现出来,她背对观众,靠着栏杆,黑发如瀑,两手如天鹅展翼般扶上栏杆,穿一身白裙,在灯光下,苍白的皮肤几乎与栏杆的白色石头同色,她扶着栏杆的右手握住话筒,离她微偏的头足有一条手臂的距离,但她的声音并不小,相反,似乎在空气中震荡扩散后才传入话筒,她的歌声显得非常飘渺空灵,“You’ve been gone for so long。”

“有点怕!离话筒那么远!”

“话筒已经下线。”

“你话筒放哪呢朋友!”

“可怕,假装用麦。”

“她说:我要这话筒有何用!”

是慕君!哪怕只有背影,瑟琳娜也能一眼认出她来!

她就是慕君?在后台化妆间守着直播的艾德文和格瑞斯夫妻两小小地震惊了一下。他们在欧区查过慕君的底细,知道她唱功不错,喜欢一些浑厚大气的歌,但是,这首歌好像完全不是那种风格呢?她的歌声不说尖锐,也不浑厚,有些像日区那边的细嗓,配着几乎□□冰所化雾气淹没的第二层舞台,和舞台上随风飘来飘去的白纱,真的有几分幽灵的味道。

“我竟有点怕怕,这位姐姐不会是从地狱来的吧?这布景,这歌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直超神。”

“我被吓到了!恐怖片现场吗?”

“看得我后背发凉。”

“您的好友[话筒]已掉线。”

她露的那么一小手,立竿见影地让观众们肃然起敬,所有疑虑一扫而空,只看这一手,光唱功便足以证明她超一线歌手的地位。

了不起,King也是第一次看到她的舞台效果,好在底层舞台没有灯光漆黑一片,不然所有观众都会见到他目瞪口呆的傻样。他不是第一次听慕君唱歌,尽管打歌时出现的是修,但隐于修体内的King同样可以见到听到感受到外界的动静。然而,就连他都被吓呆,更别提其他人。

“她的唱功,天啦,光唱功她就够格上超一线了。”看清慕君的身形,艾德文一怔,喃喃自语道,“难怪,难怪King会,现在看的确不奇怪,如果King见识过慕君的唱功。”

“我从没见过这种风格的歌,奇怪,这种风格也能配rap吗?”格瑞斯双手环胸,听慕君唱到第三句,不禁疑惑地脱口而问。

她的丈夫自然答不出来,倒是在外奋斗多年的野玫瑰成员莎拉摇了摇头答道,“我也没听过,这种风格真有些奇怪。”

《I need a doctor》,是这首歌的歌名,第一层舞台上,亚伦在黑暗中握紧话筒,神色复杂地望向舞台唯一光源所照射的地方,这首歌是三人演唱的,作为King最铁的哥们——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在King的请求下他冒着被艾德文拉黑的风险和慕君共同演唱这首歌。他分到的是一段短短的rap,因为那时慕君还在船上,便只和King配合着练过,还特地邀请自己的前女友雪莉充当现在慕君的角色,以便更好的磨合练习,雪莉同样是一线歌手,她是唱摇滚的,对这首歌也特别感兴趣,她唱的时候仰天尖叫,用的是摇滚的那一套,亚伦私心觉得她的演绎非常棒,成功地展现了一名病入膏肓又不想死的患者。

但是,当他听到慕君的版本,才后知后觉地明白雪莉到底差在哪里,每个歌手对歌曲的理解都不一样,本来分不出高下。没错,雪莉是很好,可未免落入俗套,这首歌的rap已经够有力量,再加上一个有力量的女声,就太超过了,沦为三人对吼的现场。

而慕君,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如果说雪莉还在配合亚伦和King的rap风格,慕君则完全以另一种方式提高了这首歌的听感,他敢说,这首歌出现后,观众们最喜欢的一定是慕君的那几句歌词,他和King不说沦为布景板吧,却也因为rap的风格太同一,失去了他们的特色。

“I need a doctor~Call me a doctor~”

慕君是第一次尝试这种空灵带些鬼魅的风格吧?从第一首歌就开始关注她的瑟琳娜不禁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敢肯定自己没有听过她唱类似的歌,老实说,都有些见怪不怪了,什么时候她重复自己,拿出两首相同风格的歌曲,他们才会大吃一惊。

不过,不管哪种风格,都好好听呢!

“我也需要一名医生![举手]我的心都快陷进她的歌声里了!”

“不愧是超一线歌手,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料!”

“这种微微绝望的感觉,有种黑暗风格的feel啊。”

“现在我开始为格瑞斯担心了。”

“I need a doctor, doctor。”仿佛不知道自己为其他人带来了多大的困扰,慕君在灯光中微微朝右转身,这个动作本不足为奇,不过在她离话筒足有一臂远的时候转身,对她歌唱的稳定性是极大的考验。知道这一难度的歌手嘉宾们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的动作,直到她唱着“T me back to life。”转过大半张脸,歌声也一丝都不颤不抖,就在她唱完歌词,即将全部转过来的时候,照着她的灯光一暗,第二层舞台连同她没入一片漆黑。

在众人不约而同的叹气声中,第一层舞台的灯光瞬间同时打开,在五颜六色的舞台灯光中,King一边喷射着rap一边走向舞台边缘。或许是因为慕君的表现太过完美,他一开口就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歌词上,状态一点都不像刚唱过几首歌的人。

“看来我们的确太小瞧她了,格瑞斯。”野玫瑰团长詹妮弗坐在格瑞斯化妆间的沙发上,金色发丝在暗黄的灯光下闪着光芒,她穿一件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材,丝毫看不出刚生产的痕迹,“这可怎么办呢,格瑞斯?话都放出去了,我们会被笑话的。”

格瑞斯点燃一根香烟,轻轻呼出一口烟雾,在烟雾中勾起红唇,“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笑话了。”

这句话让野玫瑰的成员们露出怀念的神色,谁都不能一出道就成为超一线,当初,她们也是在观众的笑声们跌跌撞撞地爬到那个位子。可惜——

“再说,她唱得再好,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唇角弯成嘲弄的弧度,“别忘了,野玫瑰已经过去了。”

像一盆冷水倾倒在她们头上,詹妮弗和莎拉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当初,她们解散野玫瑰,从没想过还会再回到舞台,现在,不说后悔,遗憾也是有的。但是,媒体的追捧让她们迷失了自己,让她们忘了,她们只不过是一个前超一线团体。

“总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格瑞斯将烟头摁灭,随手丢进垃圾桶里,走向自己的丈夫。

“I’m about to lose my mind。”在King的rap达到最高峰时,慕君适时地插丶入歌曲,与刚才的空灵不同,在激昂的伴奏声中,她将话筒凑近唇边,一手无助地伸出栏杆,仿佛垂死挣扎般带着些微窒息的绝望感,尽管歌词一模一样,但她的演绎更深了一层,仿佛在从地狱到人间的路上挣扎。

绝了!跟她一比,所有歌手都好像不会思考只会用本能唱歌的木偶。

接着她的歌唱,King的rap声音也变得愈加高昂,节奏越来越快,连凯莉这个平时不听rap的门外汉都听住了。

亚伦则是在黑暗中注视着他,苦笑着摇摇头。

这个小子,好像在慕君的刺激下,进步了。

海的另一边,华区,陈陈注视着米区歌坛官网主页留言数目不停往上跳,短短一分钟,便超过了汤姆的四千多条留言,他们所提到的歌名《I need a doctor》,也勾起了她的回忆。

这首歌,好像是,华区的?

爱歌人V:《I need a doctor》的原唱是Eminem、Dr. Dre和Skylar Grey。歌词讲述了他和自己恩师Dr. Dre的故事,Dr. Dre相信Eminem是个明日之星,在别人的质疑中努力培养他,就好像伯乐和千里马,后来Dre处于的人生低谷,之前所谓同生共死的酒肉朋友都纷纷离他而去。Eminem站出来,想让Dre能够振作,走出困境,于是这首《I need a doctor》便出现了。

耳皇V:看米区的留言数量和内容,基本可以确认,继欧区后,慕君又征服了米区。摘抄部分留言翻译给你们体会一下。

“原来华区也有这么厉害的歌手!“

“好听!以前从没想过rap可以加这种风格,从没听过!也从没想过!慕君好棒!”

“唔,虽然不像米区的风格,不过基本可以理解为什么欧区人那么看好她,她有一种魔力!”

……

慕君的第三段歌,她唱着歌词,一身白裙从第二层舞台上缓缓走下,在底层舞台的阶梯前,King站在那,低着头,好像一个迎接公主的骑士,又好像在欢迎自己的好友重回人世。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