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_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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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ng me back to life。”

在慕君的袅袅余音声中,终于轮到亚伦的部分,在亮起来的灯光中,他不知怎么,竟有点微微紧张,或许是那紧张感提升了他的状态,自己的rap部分完成得十分完美。

和King的风格完全不同。

亚伦的rap风格和他的性格不太像,他的flow低沉沙哑,仿佛抹上油的齿轮,抑扬顿挫,而又十分平稳。这两个词本不该放在一块,但在他身上竟微妙地统一协调起来。

在慕君“T me back to life”的歌声中,舞台重归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简直了QAQ一起来就发现左手手臂直僵僵的,用力一点会抽筋,捡个东西抽一次[再见],完全用不了力,估计是睡觉的时候扭到了[佩服我自己],刚贴膏药,感觉好了点。

晚餐的时候肉肉吃多了,胃胀,积食,[再见],吃了两次健胃消食片,毛用没有[再见]

☆、第121章 预备备!

“真厉害啊慕君,”凯莉的耳边似乎还环绕着“I need a doctor”的歌声,“太棒了!”

瑟琳娜腼腆一笑,好像凯莉在夸她自己一样。

一片漆黑的舞台又响起了音乐声,只是两人的心思已经不在上面,她们本来就不是King的粉丝,而是冲着格瑞斯和慕君的大战才进场的,听了慕君的第一首歌,她们便感觉其它歌曲都太平淡,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魅力。

不知道米区天网上现在怎么说?瑟琳娜听着台上的歌曲,还分出一缕心思想着网友们的反应。

而如她所愿,米区网友们都炸锅了。

Julie:第一次听这种风格的歌,还有其它类似的歌曲推荐吗?我打算一首一首听过去[羞涩]。

Ailee:好像没有的,不了解你们为什么这么兴奋,虽然很好听,但也没好听到这种程度吧?

ZORA:怎么说呢,超一线就是超一线,出手果然有料,我看野玫瑰悬了,她们都解散多少年了已经?还能有多少粉丝等着她们合体?

Lulu:所以我最讨厌新晋歌手的原因之一——老爱夸大自己偶像的优点,你们能不能收敛一点?当年野玫瑰不说红遍全帝国吧,那也是红遍全米区,她一个从华区来的歌手懂我们的文化?

Beata:我又要说了,她真不像一个华区歌手,至少听起来不像,我从前听她在欧区唱的歌,是纯的英语,英音,确切的说,但现在,她的发音完完全全像一个本地的米区大妞,你们懂吗?尽管我认为她用英音唱这首歌会更有感觉。

Sierra:现在说这些会不会太早?野玫瑰还没上场你们就讨论谁输谁赢真的好吗?不过对慕君路转粉倒是真的。

“吵得很厉害啊,”华区,歌修协会群,原本对慕君选歌略有微词的歌修们见到这一副场景,不禁放下了自己的成见,开始为慕君那首有些奔放的歌曲开脱,“的确也是,米区的市场风格已经定型,就好像我们华区歌坛是抒情芭乐的天下,没有rap歌手容身之地一样,如果不先用他们的风格打入他们的市场,再新颖的歌曲也会无法确立歌手的地位。”

“话虽然这么说,”有些人依旧愤愤不平,“那首歌的歌词也太过奔放了,慕君本来就对华区年轻人很有影响力,教坏了他们怎么办?她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这就是你们切断直播的原因吗?”按理来说,华区离米区信号虽然不好,但连声音都听不了的地步?肯定有人暗地做手脚,“因为你们担心她会教坏孩子?荒谬可笑!如果你家孩子那么容易被教坏,还要你干嘛?”

“你!”

“别吵了别吵了。”歌修协会副会长在群里现身,“我问过慕君方面,她对我们切断直播,转播删掉那首歌没有意见,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吵的?”

慕君没有意见?

她当然没有意见。

就算不是专业的心理学者,慕君也听过所谓“逆反心理”,宣传一件事的最好方式,就是禁止它,华区离米区再远又怎样,想听照样能上网搜,有本事他们连米区的网也禁了啊!

当然,他们肯定不敢禁网,要是为了一首歌禁米区的网,帝国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趁早解散了事。

“所以,”化妆间里,为第二首歌换衣服换妆容的慕君,在与弟弟通讯的时候随口解释,“我一点都不担心,反正我都那么配合他们了,他们也不能说,矮油慕君你还是别唱了吧。”

慕颜在投影里笑开,“哈哈哈哈姐姐你真有你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以退为进吗?”

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好了,”造型师温温吞吞地用刷子在她脸上扫了一扫,打量片刻,满意地把刷子放回自己的化妆箱里,“你看看怎么样,有什么要修的吗?”

慕君双手提着黑色大摆蓬蓬裙起身,在明亮的灯光中定定地望着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尾坠着一滴水晶,折射着光线,远远望去就像一滴泪珠挂在眼角,抚上眼尾,冰凉的质感提醒了她一般,她笑着说,“哇哦,干得漂亮,我没想过会是这种效果。”

造型师摸摸后脑勺,抿唇笑了一下,“因为你说那首歌的故事关于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所以我想,大概可以凸显她受伤的一面。”

“你很有想法,”慕君认可地点点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造型师的。”

“我也这么认为,”他一边把化妆工具放入化妆箱,一边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安东尼。”

“安东尼,”慕君微笑着说,“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造型师。”

他放置工具的动作一滞,右手习惯性地摸摸后脑勺,“谢,谢谢,唔,唔,你看!格瑞斯出场了!”

慕君闻言扭头看去,她知道格瑞斯有两首歌,一首是和她丈夫艾德文的对唱,一首是野玫瑰的合唱,只见舞台上,雾气被灯光映出五颜六色,唱过出场歌曲的艾德文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从舞台深处走向观众。

“格瑞斯!”

“艾德文!”

“格瑞斯格瑞斯!”

那名女子身材丰满,金发披肩,雪肤晒成棕色,亮闪闪的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形,她眼距较宽,眉毛挑高,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腿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显得整个人十分健康大气。

她就是格瑞斯?

其它的不说,光外表来看就十分符合米区群众的审美。

当她唱歌的时候,慕君不禁竖起耳朵。她的嗓音是浑厚高亢爆发力十足的欧美嗓,辨识度很高,难怪大家都说她具有超一线歌手潜力。

“我爱她的声音!”

“和慕完全不同的feel,但我更喜欢格瑞斯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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