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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赊美人心_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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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苦是乐只有自己知道的吧,心里也是满倒苦水,半分不容易。

没有生母庇佑的不懂事儿的三岁女童,便是连府里做饭的厨子,都要暗地里掂一掂,欺一欺的。

都道檀父对旧妻难忘,疼极了先妻骨血,可真到了檀婉清心里,却唯有四个字,人走茶凉,新鲜的继母,帷帐里的温香软玉,便是记着几分又如何,有时也是顾不得的。

檀父后来对她的疼爱不假,可是那么喜爱,不会自己平空而来,不若她天生的便让人爱不释手的雪粉可爱,不若她每日跟在檀父后童言讨喜,不若她花费的心思,对父亲的种种体贴孝敬,再看,必也是无什么差别待遇。

好在董氏虽是爱财,对檀婉清却也未有什么阴狠手段,想她也不过是个女儿罢了,既已定下了婚事,耍什么手段也不值当,除去早年拿着生母礼单时那般的眼红,私下贪墨了些,后来檀府充裕,差的部分,倒是主动以檀府的物件顶替,只不过都是些只能存放入库的大件儿,金银软玉却是难以追究了穿越之种田难为。

何况,那时的檀婉清,心思并没放在这些内宅鸡毛蒜皮的事物之上。

她日日提心吊胆的,是串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一直晃晃悠悠的悬在半空里,是连带着自己与檀府的命运罢了。

便是有些事,偏偏你明明清楚的知道,明明隐晦的提示,可就是无法朝你预期的方向进展。

比如,习惯被众官逢迎巴结,难掩一脸矜骄之色而不自知的父亲。

再比如,上无主母,董氏娇惯,她所出的一子二女,才十来岁的年纪,便养出了一副天王老子都不能忍的嚣张跋扈的性情。

连皇帝都要听我爹的,除了我爹,谁敢动我,这是何等的气焰嚣张。

若不是当时檀明瑜仅六岁,尚不懂白眼见人,惹不出什么天大祸事,恐也是极大的麻烦。

可即便如此,仍是被人奏上一本,提及檀承济之女枉顾人命,当街策马冲撞,踏死百姓数人之事。

最后被檀父悄悄压了下来,回到府里大发雷霆。

可小女儿眼泪的软磨硬泡,也不过坚持了半月之久,便又解了禁,再度出门,更是风光无限,不仅有更多的小厮陪同,便是连檀婉清也要随其左右,美名为出游,实则看护。

她与谢大人的芥蒂,便是那一日了。

异常寒冷早晨,已到了吐口成冰的程度,天刚亮,檀婉清便被迫出了府。

本就嗜睡又畏冷的她,那一日,还记得心情是极度糟糕的。

可文怡兰瑾,被关了半月有余,乍一出笼,便如脱僵野马,横冲直撞,虽奏本里所说虚夸,并没有数人之多,却曾是也踏死过一个乞讨老妪。

为着不再发生这等惨事,为本来就岌岌可危而不自知的自家父亲,日后再填上种种罪状,她不得不打起精神跟在二女身后。

清晨的闹街,烟雾渺渺,十几匹马蹄身后,跟着的是滚滚黄烟,马速极快,檀婉清几次让文怡兰瑾停下马,可正逢她们娇蛮又任性的年纪,早已是玩疯不顾,两人居然比赛般用力甩鞭向前快速的冲刺,绕着整个城街一圈又一圈。

檀婉清骑在马上,腿内侧已隐隐作痛,许是被颠簸的破了皮,她向来只慢骑而不策马,就连身披狐裘,也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可见速度之快,连脸颊被寒风扫过,都要疼的如被无数细刃细刮一般。

还要不得不跟在他们背后,收拾着一个又一个烂摊子。

发生的过程,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心情恶劣的程度让她一直不想再记起来。

不知何时拐进一条旧街,行人吓的四处逃窜的尖叫,声音直冲脑门,让人嗡嗡作响,檀婉清是想停下来的,根本无法陪着这两个疯了的丫头继续疯耍下去,待要勒马,偏偏那时。

一粗衣妇人被人碰倒在地,别人早已远远躲开,她却吓的傻了似的,呆呆坐在那里。

兰瑾的马已到她眼前,胆大包天的檀兰瑾,有了老妪之事,更是肆无忌惮,竟是拿人练起马技,打算从妇人头顶纵马一跃,可檀婉清却知道她马术之料,当即没有犹豫的抽出了鞭子,给了那妇人一鞭,银鞭本就是母亲之物,通体银色,弹跳有力,虽无甚么力道,却也将人从马下抽移了位置。

妇人滚落得一身黄尘,可却鞭子生疏,未掌握好方向,从兰瑾马下,抽到了自己的马前,此时的她,是进退不得,前方有人,身后又是乘马十匹一直跟随的小厮红楼之嫡子有为。

可那妇人却是趴在地上听着马蹄将近,不逃开,却只爬不起,眼见自己的马就要从其身上踏过,躲闪不及,檀婉清不得不再度扬起鞭子。

抽下去的那一刻,鞭尾被冲过来的一个平民小孩儿徒手抓住。

当时的场面之混乱,无疑于十数量车追尾,幸而马匹灵活,躲过了连番的撞击,后面的小厮不敢碰她分毫,宁愿人仰马翻,自己受苦。

那时的檀婉清,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心情,恐怕是早起的烦躁,对寒冷的厌弃,对身体的两位叛逆的妹妹无法宣泄,以及她对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担忧与恼恨,又或者是被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眼中的愤怒所激怒。

她将鞭子从他手中抽了出来,回手便挥了过去,等到回来神来,已是连抽了三鞭。

虽未用力,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手中之鞭,果真不负见血其名。

那时的她,坐于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个人。

还只是一个孩子,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却充满着屈辱与愤怒。

那样的目光,将她心中的生起的一丝愧疚冲刷的一干二净。

心里不无这样的想法:就连我自己,都要与人妥协,都要苦苦的忍耐,都要时不时的身不由已,都要向人弯下脊梁,跪拜顺从,不敢有一时的为所欲为,你又哪来的骨气,在这街头跟我显示你的不屈与坚硬的骨头?

真是不识好歹,不识时务……

直到有一日,她被衙役驱赶,同样受着他们的冷鞭时,她有时会想,自己的目光或许也与那时的小孩儿一样的吧,或者那几个衙役心里,也同样如自己当初那般想的。

便如同他们的话,“这样的不识好歹,不识时务,还以为你是丞相之女?哼,不过是个犯人罢了,给你台阶下,便乖乖的顺从我们,兴许一路上有吃有喝,还对你有诸般照应……”

正如那句话所说,永远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却不可扭曲如蛆虫。

原来那个挡在母亲面前,用手抓鞭子,似替母讨公道的小孩儿的母亲,当时是有了身孕的,原来他那么愤怒,并不是只为了争那点穷人的骨气,而是纯粹为人伤了母亲身体发怒而已,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她曾折辱过少年时为母挺身而出的昭昭之心。

檀婉清才知道自己原是错了的。

她已忘记当时自己抽在了妇人哪里,普通人受着不过是点皮肉之苦,可受了惊吓的孕妇,那一鞭,却是要去半条命,在她今日得知后,心底一瞬间其实是怔然后悔的。

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

她便是因侮辱过一个少年,才会落得这样的一个苦果。

檀婉清仔细的想着今日发生的事,一字一句从中慢慢理出些线索,心下已隐隐猜到,或许从她逃出来时开始,或许在她们一行路过益州地界内,就仿佛一直被人攥在手里,以着猫捉老鼠的方式反复戏弄与监视,而最后迎接自己的必是少年给与的最寒冬的冷酷。

可她是最怕冷的人,就算明知道自己错了,却仍然不愿承担这样的后果,了结这段仇怨。

这时,瑞珠将已熬好的红枣糯米粥端了过来,然后上了暖炕扶着檀婉清起身,边看着小姐吃东西,边眼红红的吸着鼻子,直到等到心焦发慌,小姐才用完放下了筷子贵妃穿成非专业老婆。

五年前,瑞珠还是个十岁的小丫头,才刚入府两年,檀婉清很少带她出去走动,所以那次的事,她并不知情,檀婉清也没有跟她提及,只说出谢承祖已知道了她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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