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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来了_分节阅读_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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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在对面坐着。即便我不说话,你也能很认真地不做任何事,就是陪着。”

“直到我问你在想什么,”高新野不知不觉一笑,“你真得很坦诚,你说你其实是在发呆,是在做白日梦。”

“别说了别说了,”简成蹊害臊,作势要去捂高新野的嘴,但说这话的时候,高新野已经在开车了,简成蹊怕影响驾驶,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只能戳他的手臂,强调了好几遍,让他别再提。

可就算不提,简成蹊也记得都发生了什么。他虽然是个树洞,但他的想法和那些倾诉者挺像的,就觉得反正对方不认识他,他说自己都做了什么梦也没关系。

他很喜欢做梦,从小就喜欢。他人有多小那个想象的世界就有多大,如同无限膨胀的宇宙没有边界。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只有浑然天成的想象力。当他还只是南三区的小镇男孩,他想山山水水那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再长大一点他跟父母哥哥去了南一区,也是那些想象和梦接纳消化了他对新环境的不适应,他读高中课业压力大,来不及把那些画面记下来,但每天晚上睡前,他脑子里还是会放小电影,别人都说晚上做梦第二天会很累,简成蹊不一样,他就是喜欢做梦,得做梦,这样第二天才精神抖擞。

他在那个幻想的世界里不受任何限制,那是他的精神家园,他在里面无拘无束而自由。

做梦和想象当然不是什么值得说出口的爱好或者天赋,简成蹊就从没跟别人提过,但那个在树洞后面的人除了能看到自己长什么样,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简成蹊就也有勇气,告诉他自己都在做什么白日梦。

而且那个人也终于开口了,这让简成蹊很有成就感,他对自己的幻想感兴趣,简成蹊就也乐意分享。后来他开始在去树洞室之前就把那些梦记下来,然后在那一个小时里念给对方听。刚开始只是片段,但渐渐地那些片段越写越具象,拼凑成完整的短篇,或者长叙事的一个章节。简成蹊越写越起劲,并很快找回了读高中前,窝在被窝里写故事的那种快乐。他整个高中压力都很大,所以在遇到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倾诉者之前,他有三年没创作过,最后一年他日记都写不下去了,他没想过自己读大学后还会继续写。

他是因为那个人才重新开始写的,每个月他们见五次面,简成蹊就能写出足够讲五个小时的文字。他什么都写,什么题材都有,但最多的还是爱情故事,而且背景都放在abo未分化的战前。他原本也怕对方会腻,听多了无聊,但简成蹊记得那人说没关系,还说觉得那些故事都很治愈很温暖,他很喜欢。

《是月色和玫瑰呀》的初稿就是那时候写成的。和之后在论坛发的版本不同,简成蹊在树洞室里是完全按时间线来讲述这个故事的。那一天他正好讲到张时夕对江崇告白,在回寝室的路上,张时夕说今夜月色真美,江崇抬头,见夜空漆黑一片,星星都没有一颗,何来月色,但他低头看目光炯炯而期翼的张时夕,他说他也这么觉得。

那是一章的结尾,简成蹊念完后,对面的人轻笑一声。简成蹊问他为什么笑,他说他没想到先告白的会是木讷寡言的张时夕,但这个含蓄的告白,又很张时夕。

那天墙上挂着的钟显示还有五分钟,简成蹊见对面的人挺放松,就开玩笑地感慨,说自己就像讲天方夜谭的山鲁佐德。相传在古阿拉伯,山鲁佐德所在国家的国王生性残暴极端,又因为王后行为不端,国王出于报复,每天迎娶一名少女,第二天一早就将人杀掉。山鲁佐德是丞相的女儿,为了拯救苦不堪言的老百姓,她自愿嫁给国王,每个晚上她都会给国王讲故事,然后用一个个未完待续活了一天又一天,到了第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山鲁佐德和她的故事感动,不再伤害平民,和山鲁佐德白头偕老。

那时候简成蹊已经写了好几个月,他就大胆地畅想,问对面的人:“你说我一直给你讲下去,会不会也讲出个《一千零一夜》啊。”

“会。”那个人先是沉默了片刻,然后肯定道,“你其实已经讲出来了。”

“你别这么夸我,”简成蹊特别不好意思,“我才讲几个啊。”

“已经够了,”他指的显然不是数量,“那个国王听得是你的故事,肯定也会重新拥有一颗很好的心。”

那个人还把简成蹊弄哭过。简成蹊几乎是习惯性地写故事里的主人公分开一段时间,而且时间一选都是三年。张时夕和江崇后来也分手了,原因是张时夕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给了美术馆。纪念日是闭馆的周一,但张时夕在那天也没想着江崇,而是一个人在展厅墙上贴介绍语。

那是压倒江崇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在相遇的第七年,在江崇为他建的美术馆里分手。那一章的最后一段是江崇的告别,他失意而风霜对张时夕说,你知道吗,你看那些画和艺术品的眼神就像出轨。

树洞那边的人少见的沉默。简成蹊写这一段时感情就很微妙,见那人不做评价,就抢先说自己再改改,这么比喻确实很突兀。

“你要真觉得突兀,也不会这么写。”那人说道。

“我没想那么多,反正就这么写出来了,”简成蹊故作不在乎地耸耸肩,“不过把醉心工作类比成出轨,确实挺奇怪的。”

“他要只是醉心工作那么简单,江崇也不会有那么强的危机感吧。”

那边的椅子挪了挪,好像是那人伸了个懒腰。然后他说,他要是江崇,说不定也会跟张时夕分手,但不是因为失望或者气不过。

“张时夕爱那些艺术品不比爱江崇少,艺术多美啊,而美——”

他对这个字所承载的含义似乎陌生又熟悉,所以才做停顿:“你知道塔尔娜吗?十几年前她去了无人区找那架飞机,从此再没有回来,我听说,就算是现在,也还是会有人为了找她而冒险进西部。我以前不能理解,现在想想,那些人眼里的塔尔娜肯定比照片上的美千万倍,所以她值得那么多人为她不顾一切。”

“哇…”简成蹊受宠若惊,“这是你联想到的吗?哇哇哇,你讲得比我写得好!你好棒!”

“那你觉得塔尔娜美吗?”简成蹊接着问,“我也听说,只要见过她真人的,没有不喜欢她的。真希望我能早出生个二十年,说不定也能一睹真容。”

那边的人沉默了几秒,然后说:“我觉得还是你的故事美。”

“你别这么夸啊,”简成蹊脸都要红了,“我有你这样的读者,我超开心!”

“那我的小作家要继续写啊,下一章能剧透吗?”

“可以啊可以啊,”简成蹊可激动了,“我下一章就让他们见面!”

“他们分开几年啊?”

“三年吧。”虽然有个语气词,但这个数字简成蹊是脱口而出的。

“啊?”那人的声音刻意地夸张,“怎么又是三年?小作家你好狠。”

简成蹊当然说不出个理由,但那句“小作家”钻到他心里面了,他就很不好意思又满足地笑,树洞对面也不再有声音,简成蹊抿了抿嘴,问他怎么不说话。

“我在看你。”

简成蹊还是第一次听那个人说那么直白的话,脸刷得就红了。他慌慌张张地低下头,问他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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